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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 传染病防控告知书
时间: 2022-02-23

尊敬的家长及全体师生

大家好!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中小学生、幼儿是流感、水痘和诺如病毒等传染病的好发人群。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园发生,为共同守护学生身体健康现将我区常态化疫情校园管理要求告知大家,希望得到家长们的支持理解:

一、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区,必要前往的须第一时间申请并报备,返津后需双报备(社区、学校),并按要求进行居家观察及核酸检测。

二、坚决不带病上课,不隐瞒病情。根据《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委关于疫情期间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学生就医工作的通知》(津卫医政【2020335号)要求,如果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自觉接受医院的检查和治疗。首诊后,请遵医嘱按时复查,复查后由首诊医疗机构出具复课证明。

三、根据《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学校及托幼机构修复学 复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卫疾控【20203号)要求,出现皮疹、呕吐、腹泻、流涕、黄疸、结膜充血、腮腺肿大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开具诊断证明。如果诊断为传染病,应遵医嘱做好隔离治疗隔离期间暂不参加课外培训机构和托管班的活动。待病好后凭复课证明返校复课。

    四、为保证校园其他孩子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您的孩子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缺勤,请家长及时主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如实告知学生情况。事假请家长写请假条;病假请依据首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五、发热病例、传染性疾病均在病愈后,根据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正常学习。(注:水痘患者须在水痘脱痂后复课;有呕吐、腹泻症状的,务必及时主动告知班主任,待症状消失后72小时复课;患流行性感冒,待体温恢复正常、其它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复课

亲爱的家长朋友、同学们、老师们,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让我们家校联动,同心共筑,科学防控,共同守好校园主阵地,为孩子们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西青区教育局

                                               20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