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战略部署,现就加强网络学习空间(以下简称“空间”)建设与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为依托,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深度融合为核心,以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空间建设与应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转段升级,推动教与学变革,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面向各级各类教育、全体教师和适龄学生,全面普及绿色安全、可管可控、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实名制空间。以空间为纽带,贯通学校教学、管理与评价等核心业务,将空间作为基于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境,作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共享服务的主要渠道,作为先进文化建设和家校共育、校企共建的有效载体,综合运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实现基于空间的教与学应用、教学管理、教育治理的常态化,加快推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工作原则
面向需求,服务育人。应对新时代和信息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求,充分认识新技术对教育发展与变革的促进作用,深化空间应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水平,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结合各级各类教育不同特点,省级统筹规划、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空间建设与应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共建共用、共享共赢的良好生态。
创新应用,促进变革。从转变教师教学模式和学生学习方式、重构学校教育生态、实现因材施教出发,创新推进机制与应用模式,做好典型应用的示范推广,构建常态化应用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应用效能,推动教育教学变革。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全面实现“一人一空间”
要落实《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加快推动国家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区域整体规划、整校推进,使空间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体教师和适龄学生教育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入口,实现“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遵循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服务规范,采用自主研发、委托开发、购买服务等形式进行空间建设,做好空间数据的有效汇聚、共享,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发挥空间主渠道作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要充分发挥空间作为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主渠道的作用,创新教育资源供给模式,扩大教育资源有效供给。按照服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学校管理的要求,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放建设、严格遴选的机制,广泛汇聚社会各类优质资源,集成各类应用,帮助师生免费获取国家和地方提供的各类公益性资源、共享生成性资源、自主选购个性化资源。通过构建名师工作室、虚拟工厂、学习共同体等方式,开展跨班级、跨学校、跨区域的开放式共享服务。组织开展信息化教与学创新活动,实现从教育专用资源服务向教育大资源服务的转变,从服务个别环节向服务育人全过程转变,支撑教育改革发展。
(三)推动管理者率先应用,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教育管理者要善于利用空间开展工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要利用空间发布教育资讯、掌握学校动态、规范学校管理、加强质量监控、开展泛在学习,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和智力资源供给,建立基于数据的资源调配机制、学校评价机制、管理服务机制等,推进管理业务重组、流程再造,实现过程化评估和精细化管理。学校管理者要利用空间开展家校联系、教育教学、综合实践、体质健康管理和监测,创设教育环境,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开展基于数据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现个性化教学和精准化施策,促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四)组织教师创新应用,实现教学应用常态化
要利用空间突破课堂时空界限,实施项目式教学、探究式教学、混合式教学等新模式,利用空间进行学习评价和问题诊断,开展差异性和个性化教学与指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等日常活动;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跨学校、跨区域的名师课堂、在线辅导等有利于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空间应用新模式。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利用空间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同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利用空间创新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模式等。鼓励高等学校教师探索利用空间创新教学、科研模式,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促进在线开放课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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